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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設立案申請文件(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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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財團法人教育基金會設立案,請檢附以下所列文件一式5份(正本),申請文件請以A4紙張裝訂成冊,另加封面註明「財團法人臺北市○○教育基金會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三、基金會財產清冊。(設立基金最低金額3,000萬元)
四、基金會財產證明。(不動產產權證明或捐助存款證明)
五、捐助承諾書。(含捐助人資料)
六、基金會第一屆董(監)事名冊。
七、基金會第一屆董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願任董(監)事同意書。
九、基金會法人及董事印鑑清冊。
十、基金會籌備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印本)
十一、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紀錄。(含出席人員簽到影印本)
十二、基金會董(監)事之間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未超過全體董(監)事三分之一之切結書。
十三、年度經費預算書。
十四、業務計畫及其說明書。
十五、基金會會址所有權與使用權證明文件。(含房地所有權狀影本與租賃(或借用)契約等)
十六、基金會五分之一以上董事從事教育工作經驗證明。
十七、其他:
(一)基金會董事若為公務員或教育人員者,應附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同意或核准函影本。
(二)業務推動相關規範。(例如:獎助辦法、圖書館、博物館的管理原則,圖書館需另附借書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