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重要】114年度非營利組織風險評估問卷法人填報情形|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財團法人網

最新消息

:::

【重要】114年度非營利組織風險評估問卷法人填報情形

請於115年6月1日(週一)前填報完成問卷

一、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7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應就設立目的或執行業務易為洗錢或資恐活動利用之財團法人,為下列措施:一、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風險評估,每二年更新之;並得於風險評估範圍內,要求財團法人提出相關資料。二、以風險為基礎定其檢查方式、頻率及其他監督管理措施。三、命定期參加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

二、次依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第1項)主管機關應對所主管之財團法人辨識屬於FATF所定財團法人之範圍,並採取合宜措施,辨識及評估其洗錢及資恐風險。第3項)第一項辨識及評估風險,主管機關得以問卷、訪談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並應定期更新之。」
 

三、有關填報財團法人/非營利組織風險評估問卷一節,請貴法人於115年6月1日(週一)前至Google表單填報「114年度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財團法人/非營利組織風險評估問卷」(Google表單連結檢附於本局115年1月14日北市教終字第1153033116號函。倘欲確認法人是否填報完成,可於填報後3個工作日至雲端連結查詢(雲端網址:https://reurl.cc/6bRGzk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局之財團法人管理各分區承辦人員(1999轉1215 、6422或6426)。